最近在做一些药物标准相关工作,有一些问题向大家请教。我做的药物是一个新合成的化合物,对于其含量测定需要
标准物质,但目前除了本实验室,尚无商品化标准物质。在实验中,该如何选择标准对照呢?
是否可以这样:按照我的含量测定方法测定一部分合成样品作为标准物质,对其含量进行标定。将其作为标准物质用于后续的实验,如加标回收实验等。但问题是,用本方法定义的
标准品去进行本方法的验证,这本身是不是存在矛盾,或者具有偏好性?
或者采用另一种方法测定一部分合成产物,作为标准物质。再以此对我建立的方法进行后续的方法学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