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盖德化工网  >  盖德问答  >  关于注册杂质研究,光...

关于注册杂质研究,光学异构体研究及抢仿问题,请确实能深刻理解的高手回答。?

一.关于注册杂质研究问题
a。光学异构体
在研发中当我们合成一个手性药物有下列几种方法1。通过消旋体拆分 2.手性源 3.不对称反应
问:对于1中情况,在对应异构体研究中是否可以以消旋体作为对照,而不需要做出纯的另一个光学异构体。
对于2和3中情况有可能研发过程中都未获得另一光学异构体,那么如果在手性柱中控制所有杂质都控制在ICH指导原则的最高限度,也就是说不管手性的异构体是哪个峰,就算无毒也控制在很低含量,是否不用对照也可以。
b。差向异构体
问:当药物具有多个手性中心时,是否需要合成其差向异构体作为对照,我是这样想的全做为未知杂货控制就行了。
c。关于已知杂质问题
问:当药品中有已知杂质时,我们的工艺能够将所有杂质都控制ICH指导原则的最高限内,是否不需要已知杂质对照,也就是说全按未知杂质控制了。
二。关于抢仿问题
根据注册法规,只允许药品专利过期两年前进行申报。
问: 如果化合物专利2010年过期,制剂专利2014年过期,制剂没有绕开专利,申报是什么时间。
问:如果是3+3,需要做临床,申报完恐以过专利期了,好像与现实的流程不符。
是不是做完原药及制剂研发,就可以申报临床,临床完毕后,专利过期前两年再报产。3+6的生物等效性也是一样。请高手详细解释其从研发到或得生产批文的流程,时间。
问:如果真是只能申报前两年进行申报,岂不是不管提前多少年研发都无法保证抢到首仿。

[ 来自科研家族 药物★研发 ]

0评论 +关注
共9个回答
根据注册法规,只允许药品专利过期两年前进行申报。
问: 如果化合物专利2010年过期,制剂专利2014年过期,制剂没有绕开专利,只能在2012年进行申报。
问:如果是3+3,需要做临床,申报完恐以过专利期了,好像与现 ...
我在别地方问的,人说现在CDE不管专利的事。
我在别地方问的,人说现在CDE不管专利的事。...
是,因为厂家在申报资料中2#证明性文件中已经进行了专利不侵权承诺。如果CDE查询出来涉及专利问题,则可能会退回。如退审,同套资料将不能重新申报。
a。光学异构体
1。通过消旋体拆分,在对应异构体研究中可以以消旋体作为对照,但做出纯的另一个光学异构体进行详细的研究更好。
2.手性源 3.不对称反应都未获得另一光学异构体,那么研究中需要证明没有产生光学异构体,这样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制备光学异构体做研究的。
b。差向异构体
问:当药物具有多个手性中心时,需要合成其差向异构体作为对照。因为做为未知杂货控制可能方法不适用,无法检出也有可能。
c。关于已知杂质问题
问:当药品中有已知杂质时,我们的工艺能够将所有杂质都控制ICH指导原则的最高限内,需要已知杂质对照,不能全按未知杂质控制。
a。光学异构体
1。通过消旋体拆分,在对应异构体研究中可以以消旋体作为对照,但做出纯的另一个光学异构体进行详细的研究更好。
2.手性源 3.不对称反应都未获得另一光学异构体,那么研究中需要证明没有产生光学异构 ...
对于差向异构体问题,如果没有对照就可能方法不是用,质量研究将如何保证所有的未知杂质方法都是适用的呢。
根据注册法规,只允许药品专利过期两年前进行申报。
问: 如果化合物专利2010年过期,制剂专利2014年过期,制剂没有绕开专利,只能在2012年进行申报。
问:如果是3+3,需要做临床,申报完恐以过专利期了,好像与现实的流程不符。
对于该品种大家如果按照法规申报的话都属于同一起跑线,所以不存在与申报现实不符。研究到位还是有希望批首家的。保证抢到首仿的前提是研究到位,不是提前多长时间开始研究的问题。
我对你问题的理解:
1.多手型中心化合物拆分没有那么容易,2个以上的手性中心如果不做控制,但靠拆分得光学纯的化合物基本不可能。如果有何能拆分,你要做出你要手性化合物的消旋体,然后才有可能拆分,你想啊,3个手型中心就有8个异构体,拆分可能么?两个手型中心4个异构体,单独拆分出你想要的手性中心构型也挺困难的。
2.用手性源合成很多也容易做出每个化合物的对映异构体来。
3.手型催化的异构体很容易得到,你不用手型的方法得到的化合物可能就是消旋体。
我对申报的理解:
原研公司如果对异构体进行了定性,你就必须合成出来对照,要么买到,不管你是否小于0.1%
,其他未知杂质合成出来更好,不过成本比较高,每个都做分析。
现在很多公司都在提前做申报,如果你真的按要求,提前两年注册,三类药你可能连六类都很难申报成功了。
这是我在丁香园问的,还有回答等等,请大家研究一下
一. 关于注册杂质研究及光学异构体问题

a. 关于已知杂质问题

下面的问题请高人从两方面考虑,一个是逻辑上是否合理,一个是实际审评或法规的要求,比如 ...
对于该盆友的说法,个人认为肯定是要发补的。。。。。。对于光学异构体,能合成出来是最好的,最好是要研究的。。。。。至于一个手性中心的,用消旋的来做对照品是可以的,但是多手性中心,你根本无法判断谁是谁。。。。。也根本无法判断非对映异构体是否包在主峰里面。。。。。
未知杂质的研究思路跟已知杂质的思路不太一样。差向异构体肯定是属于后者。就像副反应产物一样,如果能得到纯的杂质进行质量研究最好。没有的话,如果其他申报厂家进行了该项研究工作,可能就涉及到发补。...
这是我在丁香园问的,还有回答等等,请大家研究一下
一. 关于注册杂质研究及光学异构体问题

a. 关于已知杂质问题

下面的问题请高人从两方面考虑,一个是逻辑上是否合理,一个是实际审评或法规的要求,比如逻辑1+1=2,但审评老师或法规就要求1+1=3,那就是3。
问:当药品中有已知杂质时,我们通常会购买或合成已知杂质(特指非致癌性杂质)作为对照。但是如果我们的工艺能够将所有杂质都控制ICH指导原则的最高限内,是否不需要已知杂质对照,也就是说全按未知杂质控制了。
我说一下个人理解,我们对照的目的是因为通常已知杂质的含量都可以高一点,这样可能减少生产成本,但是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只要企业自己愿意,将所有杂质都控制的严格,逻辑上应该不用管哪个是已知杂质。

当然可能有人说对照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证杂质和主峰分离良好,就像反应中的中间体最终都要与成品对照,但是这样只是保证所有已知杂质与主峰分离。但是这种说法只是保证已知杂质和中间体与主峰分离,并不能保证未知杂质分离。如果说最起码这样减少主峰包含杂质的可能性,未知杂质我们没办法,这是不合理的说法,因为我们所生产的药品最终是绝对的保证主峰不含杂质,而不是包含杂质的可能性减少,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对照,分析都可以保证主峰是纯净的,那就是只要杂质控制的够低,不用对照亦可以。

b. 光学异构体
在研发中当我们合成一个手性药物有下列几种方法1。通过消旋体拆分 2.手性源 3.不对称反应
问:对于1中情况,在对应异构体研究中是否可以以消旋体作为对照,而不需要做出纯的另一个光学异构体。

个人理解,虽然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药品要拿到另一个异构体是很简单的,但是我觉得并无必要性。

问:对于2和3中情况有可能研发过程中都未获得另一光学异构体,特别是多手性杂质,有时是不可能的,那么如果在手性柱中控制所有杂质,包括可能存在的对应异构体,都控制在ICH指导原则的最高限度,也就是说不管手性的异构体是哪个峰,就算无毒也控制在很低含量,是否不用对照也可以。

个人理解,在手性柱中,光学异构体杂质应和非手性柱中普通杂质无任何区别,既然在非手性柱中不是一定要对照,手性柱中也应不需要。
c。差向异构体
问:当药物具有多个手性中心时,是否需要合成其差向异构体作为对照,我是这样想的全做为未知杂货控制就行了。

个人理解,不论是手性柱还是非手性柱上,差向异构体理论上都可以和主峰分离,逻辑上不需要对照。也许有人要说没有对照怎么证明分离了,这样还是回到问题a,怎么证明主峰跟所有未知杂质都分离了,不也没有对照吗。

二。关于抢仿问题
根据注册法规,只允许药品专利过期两年前进行申报。
问: 如果化合物专利2010年过期,制剂专利2014年过期,制剂没有绕开专利,申报开始是什么时间。如果真是只能申报前两年进行申报,岂不是不管提前多少年研发都无法保证抢到首仿。那抢仿岂不是个运气事了。


已有网友回答,现在审评已经不管这个专利期了。
问:请假设某个药2020年过期,2010年开始研发,做完制剂的中试2013年,下面需要生物等效2014年,接下来应该要开始申报了,请接着往下回答所有节点的时间安排,一直到最终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假设中间不发补。  
0ltxin2009常驻站友
a:对于现有标准中的已知杂质,不做充分研究就作为未知杂质控制在0.1%以下不合适。
b:1 可以用消旋体;
2 手性中心不超过2个的,对映异构体肯定是要单独研究的;
3 同意
二 只要不上市销售,专利就不起作用。  

chemistwang入门站友
一 a:对于现有标准中的已知杂质,不做充分研究就作为未知杂质控制在0.1%以下不合适。
2 手性中心不超过2个的,对映异构体肯定是要单独研究的;


a。既然是已知杂质而且是非遗传毒性的,那么不能作为未知杂质控制的逻辑依据是什么。假设此杂质标准是0.4,结果我原药中所有杂质都小于0.1,哪个是已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评审中就要求对照这是另外的事。
所以我想问题从两方面回答,一个是逻辑,一个是实际要求
2。我希望知道为什么要单独研究,所谓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如果是天然提取的两手性化合物,自然界就一个构型,分子还挺复杂,让我们怎么能合成另外一个异构体。  
ltxin2009常驻站友
chemistwang wrote:
a。既然是已知杂质而且是非遗传毒性的,那么不能作为未知杂质控制的逻辑依据是什么。假设此杂质标准是0.4,结果我原药中所有杂质都小于0.1,哪个是已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评审中就要求对照这是另外的事。
所以我想问题从两方面回答,一个是逻辑,一个是实际要求
2。我希望知道为什么要单独研究,所谓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如果是天然提取的两手性化合物,自然界就一个构型,分子还挺复杂,让我们怎么能合成另外一个异构体。

1、响应因子。
2、如果是提取的或者发酵的,而且不容易合成,另当别论。  

ltxin2009 wrote:
1、响应因子。
2、如果是提取的或者发酵的,而且不容易合成,另当别论。
对于差向异构体问题,如果没有对照就可能方法不是用,质量研究将如何保证所有的未知杂质方法都是适用的呢。...
未知杂质的研究思路跟已知杂质的思路不太一样。差向异构体肯定是属于后者。就像副反应产物一样,如果能得到纯的杂质进行质量研究最好。没有的话,如果其他申报厂家进行了该项研究工作,可能就涉及到发补。
国内供应商(25家)
杂质相关回答
您可能感兴趣的问答
 
请填写举报原因
选择举报原因
 
增加悬赏
剩余能量值
能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