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选用导热油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的——根据使用要求来作选择。 第二,新的导热油标准出台后,导热油的最高使用温度是由中国特检院试验后来确定的,不再由厂家自己确定。可向厂家索取该产品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书,查看其最高使用温度。 第三,新的国家标准中规定:传热系统的最高工作温度较最高允许使用温度(热稳定性测试通过的温度)至少应低 10 ℃;对于燃煤锅炉或锅炉辐射段的设计平均面积热流密度等于或大于 50kw/m2 的情况,传热系统的最高工作温度较最高允许使用温度至少应低 20 ℃。 ——即至少留有10~20度的安全余量。 第四, 如在相同系统及操作条件下,选择的导热油的 “ 最高允许使用温度 ” 高 10 、 20 度的型号,其使用寿命在理论上也将提高 2 、 4 倍。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