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注射用磷酸肌酸钠说明书的内容进行统一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修订说明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备。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进行研究,并采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仔细阅读修订后的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在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进行说明书修订和标签更换,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