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有一个凝结水站的改造子项,原来设计的PID凝结水含油超标排放管线在除盐水
换热器53-E-3001ABC后排放,与GB 50747-2012《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中3.2.4条“装置(单元)的排水温度和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温度,不应大于40℃”要求不符,需要将管线53-PR-PID-300-001、切断阀SOV3014AB应移至换热器53-E-3002AB后凝结水管线SC-301013上。此外,根据SH3024-199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中4.2.9条“未受污染的雨水,可汇入雨水系统直接排入受纳水体,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雨水管渠” 。 疑问:凝结水含油超标排放管线改造排入含油
污水处理系统,全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350m3/h,瞬间最大处理量500m3/h,而此处凝结水量为600m3/h,这么大的量排放至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能处理吗,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量在设计时需要按照这种状态加以考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