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生产中,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规章制度,要求企业在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达到法规相关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签署的2011年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下称新版GMP)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新版GMP与98版相比从管理和技术要求上有相当大的进步。特别是对无菌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新版GMP以欧盟GMP为基础,考虑到国内差距,以WHO2003版为底线。
新版GMP认证有两个时间节点: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新版GMP更强调软件提升,并非一定就要推倒老厂、重建新厂。在硬件改造方面,药品生产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中长期的发展规划,考虑未来新增生产品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新版GMP不同于老版GMP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化了管理方面的要求。
2. 提高了部分硬件要求。
3. 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新版药品GMP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并相应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标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
4. 强调了与药品注册和药品召回等其他监管环节的有效衔接。
GMP蛋白生产的GMP标准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同药物或其成份之间发生混杂;防止由其它药物或其它物质带来的交叉污染;防止差错与计量传递和信息传递失真;防止遗漏任何生产和检验步骤的事故发生;防止任意操作及不执行标准与低限投料等违章违法事故发生。
制订和实施GMP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药品生产企业,使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实施GMP是政府和法律赋予制药行业的责任,并且也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实行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的需要--因为药品生产企业若未通过GMP认证,就可能被拒之于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之外。
[1] 范敏.人血清白蛋白—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Ⅰ)融合蛋白的表达与纯化及GMP生产[D].浙江大学,2013.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Moore,I.(2009)."Chapter 5:Manufacturing Cosmetic Ingredients According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inciples".In Lintner,K.Global Regulatory Issues for the Cosmetic Industry.Elsevier.pp.79–92.ISBN 9780815519645.
[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7)."Chapter 1:WH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Main principles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Quality Assurance of Pharmaceuticals:A compendium of guidelines and related materials-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and inspection.2(2nd updated ed.).WHO Press.pp.17–18.ISBN 978924154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