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易燃、有毒,难溶于水,但能溶于醇类和醚类。它主要用于制造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聚醚树脂、增塑剂和塑料等。
苯乙烯对人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和麻醉作用。高浓度苯乙烯急性中毒会引起眼痛、流泪、流鼻涕、打喷嚏、咽痛、咳嗽等症状,甚至导致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和全身乏力。长期接触苯乙烯会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表现为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和指颤等症状。此外,苯乙烯还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能导致阻塞性肺部病变。
苯乙烯还具有燃烧和爆炸的危险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时,会发生剧烈的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苯乙烯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会引燃。其燃烧产物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根据我国相关标准,车间空气中苯乙烯的最高容许浓度为每立方米40毫克,居住区大气中苯乙烯的最高容许浓度为每立方米0.01毫克。
若发生苯乙烯泄漏,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并对泄漏污染区进行隔离。切断火源,救援人员应佩戴防护面具和手套,收集漏液并用沙土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同时,切断被污染水体,限制苯乙烯扩散。
若有人员中毒,应将其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和眼睛,大量饮水,立即就医。若中毒人员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对于轻度中毒者,应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者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者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要输氧。食入者应饮足量温水,立即就医。
若苯乙烯起火,救援人员应尽可能将容器移至空旷处,喷水冷却容器,选择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或沙土做灭火剂,切勿用水灭火。遇大火,消防人员必须在有防护掩蔽处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