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初,格奥尔·厄恩斯特·施塔尔将化学定义为将混合体、化合物或者聚集物分解成其构成要素的技艺,以及从构成要素组成这些实体的技艺。他认为混合体是由特质不同的初级实体组成,而这些初级实体则由三种不同种类的“土”和“水”组成。施塔尔的划分方法将化学的重心放置在混合体这个概念上,因此被视为化学的创始人。
然而,18世纪的化学家们逐渐将“混合体”这个词替换为“组合物”或者“化合物”。拉瓦锡将元素定义为非化合的物质,并将化学重新定义为关于“分解天然实体”和“分别检验相互组合的各种物质”的一门科学。他与其他法国化学家一起发表了新的化学语言体系,其中化合物的命名方式是将组分名称结合起来,以反映物质实体的结合关系。拉瓦锡还采纳了孔狄亚克的语言观,将语言视为分析方法,以及将分析视为双向过程。他使用方程式来描述化学反应,并将化合物视为构成元素的加成。约翰·道尔顿的原子假说进一步支持了物质的组合概念。到了19世纪中期,化合物的结构思维开始挑战性质和构成比例的定义,而结构模型中构成元素的物理排布决定了化合物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