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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仅仅是研究中心招募不力,因种种原因入组不理想就关闭的话,这种考虑欠妥,一方面伤害合作关系,另一方面机构办不会同意的,除非PI强烈要求。你后期还怎么跟他们相处? 实际上,多中心临床试验,并不要求每家中心的分中心小结都必须具有统计学意义,也就是说必须入组多少例以上才继续,国家的指导原则对此有明确劝导。
如果公司决定,则操作如下:
与PI讨论可行性,跟每个病人沟通下一个研究中心的地理位置是否过于偏远而影响研究依从性,确认大部分同意后,则向你要转出的和拟转入的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单独申请,获得许可后:
确认每个病人的原始资料和文档都是准确无误的;
确认当前访视前的所有数据都经过DM确认是没有query的;
确认所有检验单和X片等其他病史资料得到完整复印;
与中心实验室、CRF供应商等联系,将病人的编号,手动添加到他们的数据库,删除旧分配;
明确AE与合并用药的管理都是完整而且没有疑问;
药物的管理与回收工作清楚,确认;
受试者日记卡完整,记录清楚无误;
血样的管理清楚无误;
实验室手册与正常值范围更新与新研究中心开启流程
确认CRF的输入和数据的传输过程均没有问题
Ae和SAE的后续管理与跟踪
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均保持原件并完整存档。
所有的伦理递交文件、回执、培训记录等都是完整的,且存档充分;
确认所有的财物、物资、设备(如申办方已经提供)得到回收;
病人进入新研究中心后,建立和更新随访安排计划;
以及其他公司需要的规定,统筹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