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仿制药制剂杂质分析方法,使用美国药典方法测定,主峰边上有一个小杂峰,分离度约1.2,峰面积约占主峰的0.03%,很可能是原料的工艺杂质,但非药典中列出的已知杂质,有没有必要改变美国药典方法将这个小杂峰分开?还是说,(0.05%)报告限以下的未知杂质可以忽略不计,因而不用将其与主峰分离。
问题二:制剂杂质方法学验证,比如线性、回收率这些,应该做哪些杂质?比如说样品实际测得的在鉴定限以上的杂质?样品实际测得的在报告限以上的杂质?各国药典中列出的已知杂质?原研制剂标准中列出的已知杂质?原料标准中的已知杂质?特别是当这些杂质数目较多,有一部分不重叠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选择杂质做方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