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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制剂杂质分析方法建立的疑问?

一仿制药制剂杂质分析方法,使用美国药典方法测定,主峰边上有一个小杂峰,分离度约1.2,峰面积约占主峰的0.03%,很可能是原料的工艺杂质,但非药典中列出的已知杂质,有没有必要改变美国药典方法将这个小杂峰分开?还是说,(0.05%)报告限以下的未知杂质可以忽略不计,因而不用将其与主峰分离。

问题二:制剂杂质方法学验证,比如线性、回收率这些,应该做哪些杂质?比如说样品实际测得的在鉴定限以上的杂质?样品实际测得的在报告限以上的杂质?各国药典中列出的已知杂质?原研制剂标准中列出的已知杂质?原料标准中的已知杂质?特别是当这些杂质数目较多,有一部分不重叠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选择杂质做方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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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1. 如果能分开,岂不是更好。2. 制剂重点关注降解杂质,其他已知杂质酌情处理。
1、美国药典方法是可以调整的,尽量分开。2、原研标准中列出的杂质肯定要做研究的;原料中列出的杂质,要去分析;如果是降解杂质,制剂中也要研究的;如果是工艺杂质,可以不去研究。
我个人的理解是:原料中的工艺杂质,在原料中已经得到了控制,在制剂中不需要再去研究了,也就是不需要做辅料与API中的工艺杂质干不干扰问题。当然,你如果要研究,也没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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