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质高度危害,设计温度-60℃,管口法兰的螺柱材质35CrMoA,螺母材质30CrMoA,我给出的供货条件:进行-60℃冲击试验,冲击功≥41J;化学成分(熔炼分析)P≤0.02%,S≤0.01%(按150.2-7.1.4)。但是150.2-7.1.4只是针对的螺柱,螺母还需要附加技术条件么?翻看了20592,只找到如下要求,针对的却是35CrMo材质(没区分螺柱螺母)。高度危害介质,容规规定应采用WN法兰、高强度螺柱、“带加强环”的
金属缠绕垫片,“带加强环”应如何理解?这台设备客户要求TG密封面,只能选用A型缠绕垫,A型缠绕垫没有内外环,是否“带加强环”?极度高度危害、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垫片采用齿形垫可以么?难道非要按容规选择缠绕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