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多企业都有研发,也都跟风做仿制药,不敢做新药,但是仿制药就真的有能力做么。现在的政策一天出台一个,还是抱着原来的做法,被动的等着审评,最后再改,只会落得一个下场,花钱白费力。梳理一下,怎么做好仿制药
原料药的研发。
总结起来几个比较重要的要求:
一、
杂质谱的要求
二、晶型的要求
三、纸质化文件和电子文件的规范管理
四、安全评估的要求
五、报批注册的要求
另外以前的要求:
1小试研究,分析方法的摸索
2中试研究,标准的建立,分析方法的建立
3工艺验证,临床样品的制备(只说合成)
这是罗列的在现场核查之前应该做好的工作,上面的工作有一项做不好,可能会需要补充资料,对于严重性缺失的资料,可能不会给发补的机会,直接枪毙。对于作假的情况,只要发现,申报资格丢了之外,几年内都别考虑申报了。
写的要求七八条,每一条做起来都未必很难,集中优势兵力挨个攻坚,但是都做好,就不简单是一个难所能概括的了。这不是一个人的工作,一个团体都未必能完成,这是跨部门,多学科,木桶原则告诉我们,只要有一个部门或者项目出现纰漏,也会存不住水。但是我想说的是,就算我们真的能做到,原料药做好了,未必能报,因为现在似乎有要求必须和制剂联合申报了,最近看了一篇文章,不知道理解是否有误。所以,如果制剂没做好,对不起,原料药做的再好,没有用,还是报不上去。洗洗睡吧,不是你合成能力的问题,你只能当个吃瓜群众了这时候。
所以,我在写这些原料药的研究内容时,突然想到了培训中的一个建议。采用原研的制剂先做研究,分析的七七八八了,制剂上需要做成什么样子,也就明确了。制剂摸索的差不多了,那合成在紧跟其上。以前有个说法是,原料药的来源不一样分析方法是不一样的(这也是方法学研究的原因吧,个人以为)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毕竟只是做合成的。但是没有合成方法,就没法对制剂进行分析了么,未必,(个人臆想)。而且,前期的方法研究,只是做关键的,省时的,比如长期实验,可以省了吧,加速一两个月就看出差别了,毕竟只是预研究,不用方方面面。在方法基本确定了,原研制剂也研究的很透彻了,如果想仿制,只不过是采用以前确定原研的研究方法来研究就可以了。
研究原研其实就是一个目标确立的过程,如果你连原研都研究不清楚,重现性不好啦,结果不稳定啦,那就别研究自己的了,研究了也没有用,你连原研都搞不清楚啊,大哥。现在的要求是与原研一致,你靶心都瞄不准,怎么仿。
也许有人觉得我说的这个是浪费时间,在仿制药的申报上,效率是很重要的,这个时间已经把最早的时间耽误了。这就是磨不磨刀的问题了。有的企业能力很强,立一个项目成一个项目,时间很紧张,不需要磨刀。我看到的只是一些研发能力一般的企业。立项目,按部就班研究,最后合成做好了,给制剂原料,制剂研究,制剂做好了,给分析样品,在研究,分析好了,工艺验证,临床
样品制备。然后每一个阶段会限制下一个阶段。反向思路的话恰恰是基于节省时间。把分析提前,制剂提前,目标原料药的研究方法都确定了,其实剩下的工作不确定性就大大降低了。
有人担心分析研究了,制剂做好了,合成却做不出来可放大的工艺。其实我现在碰到的情况是合成基本没有做不出来的工艺,只有仿制不出来和原研一样的制剂。在中国,合成就算水平低,但是还是能做出来的,不管代价如何。不过由于原料药的合成涉及到生产车间的窘境,好多企业没有现成的车间供研发工艺验证,临床样品的制备,所以,这个是合成上一个不大不小的硬伤。现成的车间给研发用,太过奢侈,不会总有项目做验证,闲置的车间就是在折旧,一年百分之二十,几年就折的差不多了。对于实力不强的企业,建立一个可供改造的中试实验室,符合GMP要求,可能代价会小些,况且,我一直认为用中试规模来做商业批是可行的,只要你的设备与拟放大的生产设备在传质传热的原理上是一直的就可。也许我的观点不符合指导原则,希望有人指正。
我不是专业的写手,因为培训,突然有些想法就记录下来,发到论坛上,万一有网友能指出我的幼稚之处,我也算是有收获。想法琐碎,不成系统。仅供粗粗一读。以后我会根据文章里写的几个要求逐一在详细的写写,就当梳理自己的思路了。如果有朋友对什么有兴趣留言说说,我可以优先考虑谢谢哦!尽管写的可能是误人子弟,胆大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