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欧盟委员会向WTO递交了G/TBT / N/EU/749通报,该通报旨在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以新增对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使用限制,无论是作为物质本身还是在混合物中的使用。
这项修订将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的20天内生效,并设有2年的缓冲期,即在生效后的24个月内正式实施。
公众咨询期为60天。
DMF是一种广泛应用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常被用作去除油漆的脱漆剂、染料的溶剂,以及聚氨酯、聚丙烯腈和聚氯乙烯的浆料。此外,它还可用于合成药物中间体、镀锡零部件的淬火和电路板的清洗等。
目前,根据CLP法规,DMF被归类为生殖毒性、急性毒性和眼刺激物质。同时,在REACH法规下也对DMF进行了管控。DMF被列入REACH法规下的SVHC清单(浓度阈值为0.1%)和附录17清单(Entry 72)。根据附录17中的第72条款,DMF的主要限制对象为服装或相关配件、纺织品(与人体皮肤接触且程度类似于服装)以及鞋类,其限值为3000mg/kg。
输欧企业应积极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控制暴露风险,以避免相关产品因DMF含量超标而无法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