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大体为:十三味中药共285g进行煎煮,浓缩到一定密度;加入120g
蔗糖,加水至1000mL,灌装等。。。。。
产品用量:口服一次30mL,一日三次。
变更要求:在药效剂量不变的情况,将口服用量变更为口服一次15mL
问题:按原工艺,每毫升药效应为285g/1000mL,口服一次药效量为30*285/1000=8.55 ,含糖量120g/1000mL=0.12g/mL
要求变更口服一次药效15*285/500=8.55,即在投药材量不变的情况将药液量浓缩至500mL。。。这样变更过程就出现
了三样1)口服量的变更 (2)浓缩工艺变更(只加水至500mL) (3) 辅料(蔗糖)用量的变化。 对于浓缩了工艺,
辅料(蔗糖)投入为60g(60g/500=0.12)到底属不属于变更??????变更要开展哪些工作及提供那几个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