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国家局对中药新药处方是怎么进行查重的?是不是有相应的查重系统?一个新药处方与原有
中成药处方的
重复率达到多少算是雷同方?雷同方是不批6类新药的,这俺知道。
国家局对中药新药的查重是不是主要在与现有中成药在药味、药量和功能主治上进行查重?
我们现有一个中成药的加减方,想对其进行中药6类新药开发,不知是否行得通?
ps:该加减方经临床应用疗效确切!
不知有没有哪位朋友遇到过相似情况?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望各位朋友不吝赐教,有什么好的想法可以交流,提供一些思路,在这里先行谢过了!:hand::hand::hand::hand::h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