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只对细菌和部分其他微生物引起的炎症有效,对病毒引起的炎症无效。在解决问题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多种药物,因为使用多种药物会增加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对于轻度或中度感染,一般不建议联合使用抗生素。抗生素的疗效有一定的周期,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必需的周期进行用药。不应因为有一定效果就停药,即使病情已经好转,也可能因为残余细菌的作用而出现反弹。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尽量避免使用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同时,要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头孢克肟适用于对其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
用温开水冲服。
1、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一次100毫克,一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毫克,一日2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每公斤1.5-3.0毫克计算给药量,一日2次。或遵医嘱。
贮藏方法: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
1、严重不良反应:
(1)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定期进行检查肾功能,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常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P/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
1、在使用本品前应确认敏感性,并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的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对于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易引起过敏症状的体质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应慎重给药。
4、在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以避免可能出现的休克。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并在必需使用时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