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曾经跟进一个项目,按规范编制了压力管道的图纸,介质为液化烃,管道材料里面指明使用带颈对焊法兰和高强度全螺纹螺栓。业主没有邀请设计单位去参与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在之后也没有被要求对竣工验收文件盖章或去现场,后面业主也是口头说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支付了尾款,感谢合作~某一次,因为设计回访,去走访了一下,发现现场的压力管道使用板式平焊法兰和单头螺栓,查看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直接在原来的施工图上加盖“竣工章”(因为私下和业主也是很熟悉)。我问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啊?业主说压力管道已经顺利办理使用登记,并拿出了当地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解释:特检院认定压力管道安装选用的元件完全没有问题,还笑着说设计单位太过保守了,选用的法兰太过高级,我们今后会约请特检院进行定期检验~~ 现在回想起来,只要能通过监督检验,就可以不用按图施工吗?特检院的《监督检验报告》真是可以包打天下吗?感到现在很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以及维护保养毫无能力,其安全状况完全依赖特检院的《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各位大神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