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药神》揭示了人类所面临的一种疾病——穷病,以及癌症患者在生死线上的苦苦挣扎。观影后,人们都会产生一个疑问:抗癌药物本应用于治疗和拯救生命,为什么价格如此昂贵?媒体对电影中的药物原型“格列卫”进行了调查,揭示了它的研发历程。那么,格列卫是由哪个国家的制药公司生产的呢?
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格列卫是由瑞士著名制药公司诺华制药研制的。许多制药企业凭借重磅炸弹般的药物在行业中崭露头角,而伊马替尼(格列卫)正是诺华旗下的一款重磅炸弹。
1996年左右,诺华自主研发了治疗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靶向药物格列卫。该药于2001年上市,作为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一线用药,格列卫的有效率高达95%。自1970年至2011年,诺华及其前身共获得了29次药物界诺贝尔奖——盖伦奖,其中格列卫占据了10次。格列卫上市后销售额逐年攀升,三年内突破了10亿美元,随后持续增长,2011年达到了46亿美元的巅峰。保持了4年46亿美元的销售额巅峰后,格列卫的专利保护在2015年全面到期。从2016年开始,格列卫的销售额持续大幅下滑。
在电影中,我们了解到印度仿制药物的情况,实际上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基于印度的强制专利许可制度,相关机构可以直接仿制这些抗癌药物而无需支付任何专利费用,但仅限于本国销售。然而,出于对生命的渴望和经济压力,无数患者不惜一切代价购买印度仿制药物,有些人直接前往印度购买,而更多人则通过“程勇”等第三方渠道。
实际上,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已于2014年到期,并且已有少数药企开始仿制生产,其中江苏豪森制药的“昕维”在市场上表现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