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第120号文件并没有对代理商的资质有GSP的要求。 2016年11月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进一步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选择等相关事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拥有进口资质的第三方贸易公司提供参比制剂采购服务。” 振强虽然没有GSP,但是拥有良好的进口资质以及积累多年的一次性进口操作经验,可以很好地保证客户原研(参比制剂)的进口。